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自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喀什台阿里木江英吉沙台玉素普江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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