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关于对喀什市某旅行社和某导游指定购物场所
TUhjnbcbe - 2022/3/3 15:23:00
中医白癜风知名医院 http://baidianfeng.39.net/a_ht/171218/5941838.html

案件经过:年5月3日,自治区文旅厅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督导检查组在喀什市艾提尕尔广场百玉翔玉器店监督检查时发现,喀什市某旅行社在带团过程中,涉嫌擅自变更行程、带领游客在店内购物,当日将该线索转办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经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5月3日,喀什某旅行社在委托接待由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组团社)组织的61名旅游者参加的旅行团过程中,导游张某和李某未征得全体旅游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行程计划、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处罚依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按照法律法规对喀什市某旅行社处罚款人民币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天;对直接责任人导游张某处罚款元,并暂扣导游证30天;对直接责任人导游李某处罚款元,并暂扣导游证30天。处罚事项已执行完毕。

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年8月10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对喀什市某旅行社和某导游指定购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