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事业单位公告正式发布
报名时间:2月30日-月3日笔试时间:月5日扫码加入备考交流群免费领取备考资料获取职位表与报名链接
正文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合喀什地区各级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年喀什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
一、招聘对象
(一)喀什地区户籍(含兵团三师,下同)或生源院校毕业生(含喀什大学毕业生);
(二)喀什地区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三)在喀什地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在喀什地区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
(五)援建喀什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六)驻喀部队现役*人的配偶或子女;
(七)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喀什地区目前在岗的留疆战士配偶;
(八)经喀什地区各级组织、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批准,从地区以外引进的不在编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队院校毕业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普通话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截止时间,截止日期为发布简章当日(年2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国家教育行*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现役*人、2届毕业生及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行*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按照回避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单位负责人员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或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行*公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