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把我加“星标”哦★
来源: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1号)文件规定,现将年2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年3月2日附件: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推荐阅读
两部门发文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策
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VS哪些人不需要办理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缓缴税费!一图读懂*策要点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