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党委书记曾存在年11月离任后,官方一直没有发布其相关消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张正荣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张正荣为谋取职务晋升,在中秋节期间先后10次送给时任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喀什地委书记曾存现金90万元。
据判决书显示,张正荣年4月1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即墨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哈密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他曾任轮台县委书记,喀什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喀什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住库尔勒市。年3月11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留置,同年8月4日被逮捕,后羁押于克拉玛依市看守所。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张正荣涉嫌受贿、行贿两宗罪。今年4月29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
关于受贿罪,检方指控,年春节至年4月期间,张正荣利用担任巴州焉耆县副县长、轮台县委书记、喀什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喀什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哈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新疆中亚世纪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纪某等68名企业老板、国家公职人员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索取上述人员现金.万元人民币,欧元、美元,房产10套,价值.万元,以上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万元。
张正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无异议。对受贿犯罪事实的部分数额提出辩解,认为已退还行贿人的现金、房产不应计入犯罪总额。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认定,张正荣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万元,比检方指控金额减少了25万元。
关于行贿罪,检方指控,在中秋节期间,张正荣为谋取职务晋升,先后10次送给时任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喀什地委书记曾某2现金90万元。
“政事儿”注意到,曾某2即为在喀什地区工作了29年的曾存。
克拉玛依市中院认定了该项犯罪事实,认定的主要证据有张正荣的供述和辩解、证人曾存的证言、曾存常住人口信息、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今年4月29日,克拉玛依市中院作出判决,张正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万元。
“政事儿”注意到,作为行贿对象,判决书中一般会注明“另案处理”等信息,但《张正荣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并未注明对曾存的处理结果。
出生于年的曾存是四川广安人,从年参加工作开始,先后在喀什地区畜牧局、泽普县等地任职,年任喀什市委书记,次年进入喀什地委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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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曾存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书记,年任喀什地委书记,在喀什地区工作了29年。
喀什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多国接壤,两千多年来一直被视为中国南疆重镇。在任喀什地委书记的三年多里,因喀什连续爆发多起暴恐事件,曾存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