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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年医院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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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医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人员3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医院(上医院)成立于年,是一医院、上海交医院、医院。医院核定床位张,现有职工近余人。建院60年来,秉承“仁爱、和谐、博学、精医”的院训,不断发展壮大,在上海援疆的大力帮扶下,已成为南疆地区乃至整个*范围内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医疗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以下编制人员。


  二、招录岗位


  本次招录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详见《医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录范围及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


  6、年龄:截止年9月10日,符合招录岗位年龄要求;


  7、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8、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现役*人;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体检、*审、录取环节的;


  (6)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年9月4日10:00至9月10日20: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

qq.
  报名材料:登录ksdqdermyy

.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医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1份;


  ②《医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治审查表》1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渐变蓝色背景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需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关印章并扫描);


  ③相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有
  ④招录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⑤《报名人员信息填报表》(请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不全、不真实,一律按照虚假填报处理)。


  将以上报名材料压缩并命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学历+姓名+联系电话+应届或历届”上传至报名指定邮箱。


  5、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录岗位一览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初审


  由医院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试人员的电子版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治审核,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本次招录采用视频面试,按专业,分时段,多轮次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发起线上邀约,连续3次未上线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笔试


  按照面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笔试,采用国语答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审


  面试通过者由医院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档案进行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面试、笔试、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合格的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医院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十三、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5%储备编制工作人员,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薪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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