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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2021年度十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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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年度“*好交警”“*好辅警”“*好司机”评选结果。

30名“三好”人物展现了*公安交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和职业驾驶人员的优秀素养,引导、示范公安交管队伍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锦旗挂满一面墙

买合木提·毛依东,男,52岁,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干路中队副中队长。

买合木提·毛依东在交通管理工作岗位上不断探索,勤于钻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体现着人生价值。

买合木提·毛依东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当人民群众身处危难之时,我将竭尽所能为他们提供帮助,使他们转危为安,这是我的职责。”

从警30年来,买合木提·毛依东坚持执法为民,干了很多暖民心、解民忧、护民安的好事实事,受到群众的称赞。在买合木提·毛依东的办公室,受助群众赠送的锦旗挂满了一面墙。

常年救援创奇迹

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丁永刚在玛依塔斯风区救援。

丁永刚,男,48岁,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玛依塔斯风区位于额敏县境内,每年8级以上大风天气超过天。自年起,当地民警就担负着穿越风区的S线等交通干线的除雪保通、抢险救援任务。

从警25年来,丁永刚带领一个中队常年坚守玛依塔斯风区路段,奔赴在抢险救援第一线,一次次与时间赛跑、与死神搏斗,将陷入险境的车辆和人员安全救出,创造了玛依塔斯风区无人员因风雪灾害天气被困而冻伤或死亡的奇迹。

自年以来,丁永刚参与风雪营救行动上千次,救援群众余人、车辆余辆,带道接力护送车辆8万余辆,发布路况信息余条。

细心工作零投诉

福尔开提·依玛尔,男,36岁,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作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福尔开提·依玛尔时刻把对*和人民的热爱倾注在工作中。为了不断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快速破获各种交通事故逃逸案,他除了虚心向前辈请教,自己也刻苦钻研,工作水平提高很快。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他总是耐心询问、细心解释,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

从警11年,福尔开提·依玛尔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受到群众投诉。

精益求精勤钻研

高晗,女,36岁,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安检科民警。

从事公安交管工作至今,高晗依法依规细致地检验着每一辆机动车,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人当关万车安全”的职责使命。为了准确查验每一辆车,高晗经常去汽车维修企业向汽修工学习汽车原理与构造,并向汽车生产厂家工作人员学习,总结出提高专业技能的“四多一善”工作法。

辛勤耕耘终有回报。1年,高晗荣获自治区公安厅“中国-亚欧博览会”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1年受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个人嘉奖;4年荣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五支队个人嘉奖;年,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年全区公安交警系统训练标兵”称号。

当好群众“贴心人”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执勤一中队中队长罗永鹏(右一)在连霍高速公路协助事故车辆驾驶员推车。

罗永鹏,男,33岁,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执勤一中队中队长。

罗永鹏每年巡逻里程超过4万公里,参加工作10年来,他先后8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今年8月被授予“全疆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工作中,罗永鹏始终坚持一条原则: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要尽量把满意交给人民群众。自工作以来,罗永鹏共参与道路救援、群众救助余起。

唱“黑脸”的女考官

吴炫莹,女,28岁,青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自从9年调入交警大队后,吴炫莹卯足了劲学习专业知识,除了向同事请教,她还利用外出执勤、换休时间,在警车里记学习笔记、背诵法规条款。如今,她已将交通违法处罚的所有违法代码烂熟于心、适用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倒背如流。

因为深知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作为驾考考官,吴炫莹在监考时,无论考生的小错大错,只要不符合驾驶规定,她绝不留情。吴炫莹也因此被考生称为“黑脸”考官。

勇于创新解难题

杨小明,男,48岁,喀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杨小明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在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中,杨小明善于思考、勇于创新,从最突出的群众出行问题着眼,提出了智慧交通建设、借道左转、限时停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为解决辖区交通拥堵难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警以来,杨小明先后3次荣获个人嘉奖、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公正执法树形象

杨洲,男,38岁,阿克陶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兼交巡警中队中队长、车管所所长。

杨洲从事交警工作多年,所有的业务工作基本都干过,可他不满足现状,一有时间就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并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长期的磨炼,不仅练就了杨洲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意志,更培养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常说:“作为一名警察,代表*和人民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和人民警察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必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疑难业务妥善办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民警张正为群众办理业务。

张正,男,30岁,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交警大队民警。

从警近5年,张正扎根基层,无论是交通指挥、设施维护,还是窗口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都能看见他的身影。

在处罚窗口工作时,张正的手机经常收到办事群众发来的感谢信息。作为推动窗口服务“最多跑一次”的“排头兵”,他总爱钻进办事群众排的长队里,专业又不失幽默地为群众讲授相关业务办理方法。有些群众带着在外地多次未办成的疑难业务来到窗口,为了让这些群众少跑路,他就替群众跑腿、代办。

在处罚窗口工作一年来,张正为办事群众解决近百起疑难业务,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小张警官”。

“新兵”变业务能手

邹国华,男,43岁,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邹国华精心制定信息化应用学习训练计划并严格落实,采取“值班时间挤一点、上班时间挤一点、休息时间挤一点”的方法努力学习专业知识。除了熟悉各种交通业务,他还刻苦训练交通手势,有时为了一个标准指挥动作,他反复练习,虚心请教。通过自身努力,邹国华的业务水平迅速提升,从交警新兵成为业务能手。

作为大队教导员,邹国华在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自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以来,邹国华迎难而上,主动研究有效的解决方法,依托交通执法站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邹国华带领班组从国省道到县乡道,共排查出道路交通隐患32处,辖区主干道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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