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期,多地发布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优化产业结构。部分地区给出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目标,有些省份规划目标比例为30%以上,有些省份则达到50%。
吉林省
吉林省政府网8月1日公布《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明确乡村分类布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等城市更新重点工程,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杜绝大拆大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重庆市
重庆市政府网8月8日公布《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
文件指出,提升建造产业能级。大力发展高端特色新兴建造产业,重点培育装配式部品部件、智能施工机械装备、智能家居产品、建筑再生产品生产制造产业,大力建设综合型、特色型产业园和企业级产业基地。
推进绿色智能建造。坚持建造活动与绿色发展同步,大力推进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造。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标准化设计,加快形成标准化、模数化、通用化的部品部件供应体系。推动工业化装修技术应用,发展成品住宅。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在绿色建筑中推广成熟装配式技术应用,通过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动实施绿色建造。加快智能建造发展,深化工程项目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持续实施数字化建造试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立与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
上海市
上海市政府网7月28日公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等全过程深入落实绿色低碳理念要求。加快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格局,持续完善“布局均衡、开放共享、多彩可及”的城乡公园体系。合理控制城镇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洛阳市
洛阳市政府网7月28日公布《“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
规划指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比例逐年提高,到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50%以上。采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新建项目,全部推广运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形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发展低能耗、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努力实现从“四节一环保”到“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理念的转变。落实《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到年,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星级绿色建筑达到30%,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1星级以上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8月2日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件指出,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纳入自治区重点示范园区范围,享受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相关政策。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按照工业用地政策提供用地支持。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利用固废生产建筑材料、部品部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获评一星、二星、三星绿色建筑,税前工程总造价分别增加0.3%、0.7%、1.0%。年,全区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政府网8月1日公布《石家庄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因地制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近零能耗建筑,鼓励发展零碳建筑。提高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采暖用能比例。强化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深化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到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城镇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喀什地区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7月19日公布《喀什地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的应用,到年全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方案指出,重点推广领域。政府投资的城镇性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楼、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场馆、市政综合管廊、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公交站台等新建项目%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划定区域,并明确在此界限范围内的新建项目%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支持划定区域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装配式建筑,合理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
完善评价标准。新建装配式建筑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XJJ-),装配率不低于50%(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装配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逐步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评价专家库,规范评价流程,把好项目竣工验收评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