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五,历史逻辑。受到初级文艺青年们追捧的、能依样画葫芦写点《诗经》体诗歌的、风度翩翩的木心先生,在他的《1989-1994文学回忆录》上册中谈到墨子:“墨家,却是从来没有哪一朝的皇家用来做治国纲领。如果两千年来中国取墨子思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么赛先生和德先生不用外国进口,早就大量出口。墨子思想就是科学、民主、平等、博爱的先驱。这是中国的悲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p.199)如果木心先生做此感慨时我在现场,我一定会问他:那究竟是为什么两千多年中中国没有选择墨子的道路?回答这个问题恐怕比仅仅发出善良的、天真的、小资的、现代的、洋派的、文明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慨要有趣些。而且,我不认为从墨子可以导引出科学与民主。墨家团队是钜子制度,墨子的技术好奇需与自然哲学贯通并运用理性思维才会产生科学。木心先生又说:“中国可悲,出不了尼采,也接受不了尼采。以司马迁的人格、才华,最有条件接受尼采。但他不会抛开儒家。……司马迁读过老子,为何不认同、不发挥?如果他能抛开孔丘,足可接受老庄――老庄和尼采通。”(pp.165-166)这样的论断已经跟放香屁差不多了――用尼采来要求司马迁,何不用佛陀来要求修希底德?任何地方任何文化的发展都有其历史逻辑,今天根本不可能跳脱昨天。每一个人说话都有其说话的对象,司马迁被其书写对象所塑造正如尼采也是被其言说对象所激发。像木心的这种感慨若只是文学性的我们也就可以骂骂了事,如果它变成了历史批判,我们就会感觉遭受到智力上的侮辱。我曾在一本名为《东周秦汉社会转型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的书中读到:“先秦*治思想与国家制度中,没有‘公民’这个概念。”(p.278)――这不是扯淡吗?中国又不是由城邦发展而来!作者又说:“笔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民法。这首先是中国古代社会绝不是一个公民社会……连权利主体(公民与法人)这个前提都不存在,权利主体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又缘何而生呢?”(p.214)――似这样以罗马法批判古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论调,我想连高智力的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也会看不下去。这部《东周秦汉社会转型研究》是历史研究者不理解历史的典型之作。理论和主义的争吵在当下中国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我们没有真正的智力生活。 三、我们被什么所塑造?
当医药费通知单送到这位特殊的病人的手中时,她不敢看,因为她确信,治病的费用将会花去她的全部家当。最后,她还是;鼓起勇气,翻开了医药费通知单,旁边的那行小字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不禁轻声读了出来:
这孩子有一个优点,就是喜欢说,表现欲望很强烈。在同学和*老师的眼中,初中的雷楚年是一个很平凡,甚至是丢在人海中也不会被人发现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