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服务保障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地委、*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探索、多方协调、凝心聚力,积极构建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执行联动大格局。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疏勒县法院在地区执行联动大格局基础上,主动作为,从强化平安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的角度出发,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拓展乡镇协助执行工作新举措,助力从源头破解执行难,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发挥法院主导作用,拓展源头破解执行难新理念。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的指导下,疏勒县法院从平安建设、市域社会化治理的角度审时度势,找准服务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结合喀什地区被执行人多为农民的特点,拓展依托乡镇协助执行思路,形成《依托乡镇协助执行,源头破解执行难》专题报告,主动向县委、*法委汇报乡镇协助执行的工作思路,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良性互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执行版,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靠乡镇*委协助执行,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为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形成由县委统筹、*法委牵头、法院主导、乡镇协助的常态化执行工作机制,疏勒县人民法院在县、乡(镇)两级*委的支持下,共召开联席会议11次,形成依托乡镇协助执行相关会议纪要,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针对被执行人财产多为季节性农作物、牲畜等财产变现周期长且难以执行的的特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访惠聚”工作队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线上与线下“双线合围”。发挥基层干部特定优势,将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一方面,在不断强化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采取“人民法庭+执行法官+乡村干部”协助执行模式进行盯案、包案,互相配合,发挥协同执行工作专班既懂法律又了解村情民意的优势,释法析理,定期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另一方面发挥村镇“四老”人员、调解员的劝导说服作用,重在道德教化,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对当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其饲养的牛羊等生产生活资料短期内无法变现的被执行人,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盘活资产、实现双赢,达到中央*法委提出的综合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加强基层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定期向乡村干部开展有关执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结合各乡镇周一“三结合”、农民夜校和法院“民族团结一家亲”、法官进街道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巴扎等形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的社会法治氛围、消除法律盲区,让人民群众真正“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法院解决基本执行难的根本保障,为喀什地区法治建设奠定基础。依托乡镇协助执行工作初见成效,推动法治喀什建设迈上新台阶。疏勒县法院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以依托乡镇协助执行工作为抓手,努力推动辖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讲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通过合理运用乡村干部底数清、情况明这些特定的先决条件,向15个乡镇推送执行案件7次件,已结执行案件件,占今年执结案件总数(除保全案件)的49.32%,执行到位.8元。其中疏勒县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财产刑执行案件中,通过乡镇协助执行,为名受害人退赔元执行款,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好评,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托乡镇协助执行工作,不仅打通了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夯实了执*基础。今后,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通过每一件执行案件潜移默化的影响,使法治精神在村镇落地生根,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和谐、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的基本内核,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牢固占领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实现“小案件推动民族大团结”。
通讯员|张喜玉(疏勒县法院)、赵江霞
编辑、排版|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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