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喀什市赴川招聘教师名
招聘时间
年11月10日——年7月10日
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
2、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民考汉毕业生。
招聘岗位:共个
第一类:学前教师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名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招聘路线:
第一组:喀什—陕西—山西—河南—乌市—返喀
第二组:喀什—甘肃—重庆—四川—贵州—返喀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年11月10日从喀出发,各招聘专场以招聘组到达各院校时间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聘用及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策。
3、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经专项考核合格后,可优先纳入国家编制。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执行。
薪酬及待遇
1、工资:
研究生学历月收入元,年工资收入合计10.3万元;
本科学历月收入元,年工资收入合计9万元;
大专学历月收入元,年工资收入合计8.6万元。
其中含财*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津贴:
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元至元不等,同时享受基层交通补贴每年元至元不等;转正后,享受每年一次取暖费补助元及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转正后,根据考核结果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绩效奖津贴元--元不等。
3、住房:
聘用教师在聘期内可免费使用教师周转房,入住期间免交公租费、燃气初装费等,两人一套,研究生学历及夫妻同为聘用教师的享受一套住房。
4、交通:
分配至较远乡镇学校的教师,由教育局与公交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每日定时往返接送。
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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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聘组联系人:李娟联系
第二招聘组联系人:庞爱民联系
原标题:喀什市年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
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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