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4日下午3:00
地点:学生发展中心一楼事务大厅
为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国语教育,推进喀什地区教育发展,现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一)招聘对象
1.*治合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宗教信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
3.内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学前幼儿教育类专业可以放宽至中专学历)。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从教资格。
6.身体条件良好。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纪、*纪处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取消聘用资格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在职*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
二、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1.根据地区类别、学历差别、岗位区别等,月薪元至元(含五险一金)。
2.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周转房,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
3.配偶志愿到喀什工作,可根据结婚证件提供夫妻周转房。
三、招聘人数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谈、*审、体检、审批备案与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符合公告与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自年11月5日起,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
1.主要在指定网站入口报名为主,网络报名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