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喀什地区财*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聚集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财*职能作用,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建立财*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过渡期内,在保持当前财*支持*策总体稳定前提下,继续延续脱贫攻坚期内相关*策,不断加大地区本级财*衔接资金专项投入力度,喀什地区本级财*逐年增加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年预算安排万元,年预算安排万元,年预算安排万元。
建立项目资金定期通报机制。为进一步加快财*衔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将财*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督导范围,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县市进行督促指导,对因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不落实而出现失职失责的县市财*局,将对县市财*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从而倒逼各县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
建立衔接资金监管挂牌督战工作机制。继续执行《喀什地区财*系统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挂牌督战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地区财*局4名副处级以上领导互为AB岗分别联系3个县市,24名业务骨干互为AB岗各联系1个县市,从资金投入与整合、分配与下达、支出与使用、监控与绩效、问题整改五个方面进行督战,全力抓落实、推进度、促整改。
建立提醒函工作机制。对在定期统计项目和资金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提醒函”的形式对问题进行提醒,将问题及时化解,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有序支出。(王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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